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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业务培训班”简讯
发布时间:2017-04-28        浏览次数:91        返回列表

唐山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营改增业务培训班”简讯

 

唐山方正税务师事务所于2016年4月20日在唐山明星饭店5层3号会议厅举办了“营改增业务培训班”,针对“金融、房地产、建筑安装、生活服务”四大行业的会计人员进行了培训。以营改增新政策、新规定为主线,按照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要求对营改增政策进行解读。政策解读内容包括: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全面营改增配套文件、公告等分别进行了解读。营改增企业纳税实际操作实务内容包括: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2、有哪些情形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营改增后不能抵扣的特殊情形;4、过渡期间不能抵扣的情形;5、不动产抵扣问题;6、会计核算发生哪些变化;7、发票取得风险及规避等内容。

这次参加营改增业务培训的企业会计有150余人。为尽快适应新业务需求,我所的业务人员也参加了这次业务培训。企业会计对营改增业务知识学习的欲望是非常强烈的,所以营改增的业务培训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为满足营改增业务工作的需求,利用我所的网络、公众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种营改增的相关文件、公告,使企业及时掌握和了解最新的纳税政策和规定,同时对企业提出的各种问题一对一的进行解答。营改增实施后,在纳税申报以及开具发票、抵扣等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企业遇有纳税业务疑难问题,我们会通过电话、网络、公众微信随时为企业进行解答及辅导。以保证营改增企业纳税申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同时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工作起到辅助作用。这样更好地有机结合,使税、中、企三方共同为纳税征收业务工作做出努力。